年平乐县十佳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进行中,经过各单位部门的推选,已产生候选人,即日起在“平乐发布”进行候选人公示。
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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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下候选人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反馈意见请于1月12日前反馈到平乐县年度十佳集体和十佳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箱:plxq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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