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星标我们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期间
医院就诊须知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依法防控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要求,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份疫情期间的门诊、住院就医须知,请各位患者及家属加强自我防护,理解与遵守须知的各项内容。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院员工与广大患者一起风雨同舟,砥砺前行!
??医院门诊工作安排
门诊就诊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医院。
自驾车辆请停至杭州大厦车库。医院正门(北大门)后,请继续行驶至红绿灯左转弯前往杭州大厦,具体位置如图所示:
2.请您医院,做好个人防护。
3.监测体温,医院各个入口处设置有体温检测点,请您配合测量。
4.请做好手卫生工作,医院在各诊疗场所的出入口均配备免洗手消毒液。
5.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请去发热门诊就诊,并请如实告诉医生:
√发热(37.5℃及以上)、鼻塞、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
√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省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6.为防控疫情,1月30日起我院牙科门诊停诊。急诊牙齿外伤,急性牙髓炎剧烈疼痛,牙龈出血不止的患者请先到急诊科预检,如有必要再转牙科急诊处理。同时,我院暂停门诊体检和住院体检。恢复时间按照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7.如您已预约号源而无法按时前来就诊,两院区均可以通过预约原途径取消。
8.使用过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请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
请实名就诊,正确填写联系电话等信息;
严格遵守“一患一诊间”,请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诊疗区域内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必须佩戴口罩,交流时尽可能保持距离。
住院患者注意事项
1.医院各个入口处设置有体温检测点,请您配合测量。
2.请您医院。
3.有以下情况请您及时告知:
√发热(37.5℃及以上)、鼻塞、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
√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省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4.入科后请配合填写入科调查表。
5.使用过的口罩不要随意丢弃,请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
住院陪护注意事项
1.特殊时期,不允许探视。
2.根据病情由主管医生和护士长决定是否需要陪客,允许陪护则发“医院陪客证”,家属凭陪客证进入病房。每名患者只允许1名固定人员陪护。
3.陪护人员请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配合体温测量及相关的入科调查。
4.陪护期间如出现发热、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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